影片之争胜负难分如天际云雾
影画之争,尘埃何难落定:摄影家薛华克诉油画家燕娅娅涉嫌抄袭案件二审仍在继续
自2011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来,“摄影家薛华克诉油画家燕娅娅涉嫌抄袭”一案一直成为舆论焦点。判决书指出,5幅油画作品系参考照片绘制,而7幅作品悬而未判。然而,这场关于艺术创作异同的辨别之战,却并未就此平息。
两年多的时间里,原被告双方不仅将这一专业难题交由法院裁决,还将其作为美术界、摄影界的一次深刻反思和探讨。在此期间,因管辖异议等问题,该案曾经从杭州移送至北京审理,这场备受关注和争议的案件,一波三折地拖沓良久。
2012年2月14日,由于事实认定存在困难,以及对艺术创造过程复杂性的理解不足,朝阳区法院决定邀请美术界、摄影界、法律界专家20余人召开研讨会,以期参考专家的意见,为更合理的判决提供依据。这一次充分准备之后,作出的“判五幅侵权驳回两幅”的一审判决,对原被告双方都提出了新的挑战,从而再次凸显了“影画之争”的判断之艰。
对于这个案件,双方在事实上是有分歧的。原告主张,被告是比照他的摄影作品创作了油画;但被告主张油画是自己独立创作的。而这件事实上的难以认定,又与艺术对象(人物形象)相对固定以及两人的友情背景有关,使得这一事件变得尤为棘手。
通过外在的事物来表达内心,这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而对于法院来说,将这一任务转化为法律上的正义与责任,也是一大考验。在此次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即使是在现代社会强调独创性和创新精神的情况下,对于临摹行为也应该给予一定空间,只要不违法,不侵犯他人权益即可。但同时,也有人认为,无论如何,都不能忽视了保护原创者的权益,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整个文化产业向前发展。
从古到今,临摹一直都是提高艺术水平的手段之一,但它也可能带来误解和冲突。在当代社会中,更需要明确立法规定,以规范艺术生态,让每一个参与者都能清楚知道自己的位置和责任。此次事件,不仅揭示了我们对现行法律体系中的漏洞认识,更让我们意识到,在追求个体创新自由时,我们必须兼顾集体利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这场关于“镜头与笔触”之间较量,不仅是一个司法问题,更是一个文化价值观念的问题,它触及到了每个人心中的那份关于真诚与贡献的大门是否敞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