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黄河母亲被山寨2014年G20峰会合影背景下的自然美景
我曾经创作了一件名为《黄河母亲》的雕塑,2009年底,我在网上发现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八路建有一座仿制品,该雕塑长达9米、高5.46米,比兰州的正版还要大。随后,我又在山西省大宁县南山公园发现了另一座相同的雕塑。两处雕塑都由母亲和一男婴构成,母亲仰卧于波涛之上,而男婴则匍匐在母亲怀中,与我的原作如出一辙。
我认为,这些仿制品明显是侵权之作,因为它们没有与我取得任何形式的联系。我创作的《黄河母亲》雕塑自1986年便已存在,并获得了“全国首届城雕优秀奖”以及“新中国城市雑像建设成就奖”。
这些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我的作品,也损害了城市文化的个性。城市名片不断遭盗用,这反映出城市文化趋同、缺失个性的问题。作为艺术家,我对此感到气愤和沉重担忧。
艺术贵在创意,但法律保护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政府部门往往习惯性地忽视这类公益项目,不认真对待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此外,近年来的盗版侵权现象十分严重,一些著名作品遍布各地,无人问津。
尽管地方政府向我致歉并提出解决方案,但我坚持认为这是一个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我要求拆除这些盗版《黄河母亲》。
即使仿冒品做得再好,它们也不会提升我们的生活环境文化品位,也不会给城市加分。这是我国目前城雕建设误导之一,即借古代穿长袍马褂、拉黄包车等元素来代表现代城市文化街头。但实际上,每个城市都有其独特文化底蕴和定位,成熟的城雑应该强调文化个性、特色和精神,而不是照搬他人的模式。
近20年来,有许多泛泛无趣且缺乏个性的作品出现,其中一些甚至是空洞而无意义,如某市想托起九球但只好放在石头底座下,或是一束飘带加几根柱子,没有引领精神或审美愉悦,只是满足当地有一个构造物而已,这样的浪费令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