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母亲雕塑遭山寨复制专利保护在哪里
《黄河母亲》雕塑再次遭山寨,作者何鄂愤然提告
7年前,一起关于《黄河母亲》的侵权案曾引发广泛关注,最终雕塑作者何鄂愤胜了这场官司,仿制的雕像被销毁。然而,奇怪的是,在7年后,不同地点又出现了两座“山寨版”的《黄河母亲》,分别位于山东滨州和山西大宁。
近日,何鄂愤而决心要与两地侵权者进行法律纠纷。城市中不断重复仿制的背后,是城市文化趋同、缺乏个性的忧虑。
据何鄂介绍,她在2009年底发现了第一座模仿作品——一座比兰州正版还要大的《黄河母亲》雕塑,这件作品长9米、高5.46米。在随后的时间里,她又在山西省大宁县南山公园找到了另一尊与之相同的雕塑。这两处作品均由“母亲和一个男婴构成”,且造型如出一辙,与原作完全相似。然而,这些模仿品是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制作出来的,因此明显属于侵权行为。
1986年,《黄河母亲》首次亮相,并于1987年获得“全国首届城雕优秀奖”。今年4月,该作品再次获得了“新中国城市雕像建设成就奖”。
作为城市名片上的重要代表,《黄河母亲》的唯一性是其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它已经融入兰州市民生活多年的文化景观,而这些模仿品则将其精神内涵歪曲和粗劣化。
2002年的一起事件中,当时有个人以10元/张卖票收费展出此类模仿品,并设立捐款箱等设施。这一次不同的是,涉事方变成了地方政府,而不是单纯的个体户,所以这种情况给她带来了更深层次的心理压力。
艺术家朱凡认为,如今有关城域艺术方案认可缺少基本法律环节,而且政府部门对于这类公益项目往往习惯性地采取一种看不见手足之劳、不营利但非私人所有的心态,但这一现象恰恰反映出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根据朱凡所说,在近几年的盗版侵权问题尤为严重,有著名艺术家创作的作品在国内遍地皆是,即使有人专门从事此类活动。而最近,大宁县派出了由政协主席带队的一行6人前往兰州向何鄂致歉,并表示愿意考虑支付设计费,但何 鄂坚持认为,“这不是道歉和赔偿能解决的问题”,并要求拆除盗版版本。
对此,无论建筑风格如何变化或是否完美,它都不会提升我们生活环境中的文化品位,也不会让一个城市变得更加独特。此外,无论是北京还是深圳,都应该强调自己的文化特色,而不是照搬他人的模式,以便形成真正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现代城域艺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