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鉴赏网摄影家诉画家抄袭案开庭社会关注作品完成时间焦点
自从我,摄影家薛华克,指出画家燕娅娅涉嫌抄袭我的作品后,便持续了近两年的争执。昨日,这场纷争终于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据我陈述,我向燕娅娅赠送了包括8幅照片在内的作品,而她却将这些作品改编成油画,并展出和拍卖。我要求她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并销毁侵权作品。
燕娅娅辩称,她的所有作品都是独立创作的。但我律师指出,我们曾有过交往,在2005年,我将一些洗印件或书籍作为礼物送给了她。而就在最近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发现她的8幅摄影作品被演绎成了油画并且正在展出和拍卖中。
因此,我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对燕娅娅及两家拍卖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开道歉、赔偿12万元、销毁所有侵权作品,以及收回已成交并销毁这些工作品。另外,也有人提到2009年6月时,我通过博客“举报”了这次抄袭行为。
庭审过程中,最焦点的就是关于涉案作品完成时间的问题。被告方声称,他们当时就已经完成了这些画作,而且那些图像形成与他们创作之时相比,有些甚至早于后者的完成。而我则坚持认为,这些艺术品是直接复制我的原作,而且由于事发之后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所以无法提出有效抗议。
在法庭上,我们双方都对自己的立场进行了强烈辩护,其中就包括我们各自所谓先后的证据以及是否存在独创性的讨论。在最后,一度似乎达成了调解,但由于被告不愿意接受,因此案件还需择日宣判。
此外,一位中央美术学院教师表示,二次创造通常会参考其他艺术品,但必须体现独特性;而一名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则指出,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版权受到了侵害,就很难支持任何诉讼请求。这场官司显示出了版权保护与合理使用之间微妙界限,同时也凸显了一些问题尚未得到明确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