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帖之争再辨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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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11月22日
  • 白蕉诗札 近200余年间,碑学、帖学、碑派、帖派以及碑帖之争一度成为中国书法史的一个基本脉络。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自清代中晚期至前期的书法史,基本仍然以碑派为主流,而帖派则占次要地位。这是一个基本史实。当然,在这个基本史实基础之上,又有着帖学的复归与碑帖之激荡。这是因为清代中晚期以降的碑派话语权比较强大,而帖派书家则不得不争话语权,故而有所谓碑帖之争。事实是,碑帖固然有分野

碑帖之争再辨究

    白蕉诗札


    近200余年间,碑学、帖学、碑派、帖派以及碑帖之争一度成为中国书法史的一个基本脉络。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自清代中晚期至前期的书法史,基本仍然以碑派为主流,而帖派则占次要地位。这是一个基本史实。当然,在这个基本史实基础之上,又有着帖学的复归与碑帖之激荡。这是因为清代中晚期以降的碑派话语权比较强大,而帖派书家则不得不争话语权,故而有所谓碑帖之争。事实是,碑帖固然有分野,但彼时之书家在书法实践中并不纠结于所谓概念之论争。所以,其本质是碑帖之分,而非碑帖之争。

    这里,需要着重厘清几个概念:

    碑与碑派。就物质形态而言,所谓碑,是指碑碣石刻书法,包括碑刻、石刻、墓志、摩崖、造像、砖瓦等,皆可笼统归为碑的形态。这是广义之碑。但就内涵而言,书法意义上的碑派,则专指取法汉魏六朝之碑者。为什么说是取法汉魏六朝之碑者,才可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碑派?是因为,汉魏六朝之碑乃深具篆分之法。不过,碑派书法,也可包括唐碑中之取法汉魏六朝碑之分意者。这才是清代碑学家的真正要旨。离开了这个要旨,就谈不上真正的碑学与碑派。唐人以后的碑,比如宋代、明代的碑刻书法,是否也可纳入清人所谓的碑学范畴之中?笔者以为不能。因为,宋明人之碑,已无六朝碑法之分意。所以,既不能将碑派书法狭隘化,也不能将碑派书法泛化。

    另有一问题,亦是书学界一直比较关注的问题:取法唐碑者,又是否属于碑派书家?笔者以为这需要具体而论。唐代碑刻,有一个基本特点,即合南北两派而为一体,也就是说,既有北朝(北派,也即碑派)之笔法,亦有南朝(南派,也即帖派)之笔法,多合二为一。颜真卿碑刻中,即多有北朝碑刻的影子,譬如《穆子容碑》《吊比干文》《元頊墓志》等,亦有篆籀笔法,颜氏习篆多从篆书大家李阳冰出。不过我们一般多将颜真卿归为帖派书家范畴,那是因为颜书更多是南派二王一脉,但事实又未必尽如此。颜书实际多从北派出。同样,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初唐书家之碑刻,亦多接轨北朝碑志书法,而又融合南派笔法。但清人所谓的碑派书法,一般极少言唐人,还有另一个原因,即唐代名碑多翻刻之作,“屡翻屡坏”,不如六朝碑。故清人所谓之碑学,一般指汉魏六朝碑而非唐碑。

    碑帖固然泾渭分明,但不等于碑派书家就不写贴,帖派书家就不写碑。以碑写帖,或以碑法改造帖法,是清代碑派书家的一大创造,除康有为、沈曾植、梁启超之外,李瑞清、郑孝胥、张伯英、李叔同、于右任、沙孟海等莫不如此,如将他们归为帖派书家,或是以帖写碑者,则属误读。所以这个概念应当厘清。

    帖与帖派书法。广义之帖,泛指一切以毛笔书写于纸、绢、帛、简之上之墨迹者,此以与碑石吉金等硬物质材料相区分者。简言之,也就是指墨迹书法。然,狭义之帖,也即清代碑学家所说之帖,则专指摹刻于枣木板上之晋唐刻帖,并非笼统指墨迹书法,而是指刻帖书法。既然是刻帖书法,则当然非第一手之墨迹原作了,而是依据原作摹刻之书,且多刻于枣木板上,故多有“枣木气”。所谓“枣木气”,多是贬义词,匠气、呆板气之谓也,也即缺乏鲜活生动之自然之气。这才是清代碑派书家反对学帖之缘故。

    不过,自晋唐至宋明,帖派书法一度占据中国书法史的半壁江山,尤其是其领衔者皆为第一流之文人士大夫,故往往又易将帖学书法史作为文人书法之一表征。可以说,帖派风流,晋唐以后,宋明大盛,元亦是一突起的高峰。但至于清,帖学则趋于衰退。原因不是碑学的兴起,而是帖学自身之弊日益凸显,故才有碑学复兴之果。

    特别需要厘清的是,康有为、包世臣、沈曾植等清代碑学家之所谓碑学、帖学概念,并非我们今人理解之碑学、帖学概念,而是指狭义范畴,或者说有其严格定义。但由于古人著书,多不解释具体概念,故而导致后来者对碑学、帖学到底哪一派才是第一手资料的争论。其实这种争论,在清代书家那里并不真正存在,只不过是书家的审美偏好或取法偏向而已。

    关于谁才是取法第一手资料的问题,后世论者中,帖学论者多对碑学论者发生误判。比如主张帖学者,一般认为取法帖学,才是第一手资料,而取法碑书者,则是第二手资料。这里存在的误读在于,未能厘清帖学的概念。如果按照狭义理解,帖学应该是取法宋明之刻帖者。而这种刻帖,几经翻刻,到了清代以后,往往是晋唐法书的二手、三手甚至是几手资料,其真实面貌早已发生变化。而习碑者,之所以主张习汉魏六朝之碑,乃是因为,汉魏六朝之碑刻书法,其凿刻者往往也懂书法,故刻碑本身也是一种创作。所以,碑刻书法固然有书丹者,但工匠凿刻的过程也是一种再创作,同样可作为第一手的书法文本。因此,不能认为学第一手的墨迹材料就一定是帖学,而取法碑刻者就一定是碑学。这只是一种表面的理解。

    之所以作如上之辨析,并非是纠结于碑帖之概念,而是辨其名实。碑帖确有分野,但绝非是作无谓之争。事实上,碑帖之别,在清代书家间基本界限分明。但碑派书家写帖和帖派书家写碑,也有明显分野。碑派书家仍以碑的笔法写帖,帖派书家仍以帖的笔法写碑,故碑派书家写帖者,仍不影响其为碑派,帖派书家写碑者,仍不影响其为帖派。

    (作者系书法理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