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聚焦摄影家诉画家抄袭案开庭作品完成时间成争议焦点
薛华克与燕娅娅的艺术争执近两年来一直是公众关注的话题。昨日,朝阳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起著名的“摄影师薛华克诉画家燕娅娅涉嫌抄袭”案件。据悉,薛华克指控燕娅娅在2005年至2006年间,将他的8幅摄影作品改编为油画,并将其展出并拍卖。
在昨日的庭审中,双方都提出了自己的立场。薛华克认为,燕娅娅侵犯了他的著作权,他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并销毁所有侵权作品。而燕娅娅则坚称,她的这些作品都是独立创作完成的,而且许多画作早于薛华克拍照时就已经完成。
此外,被告的一方还提出,他们展出的、拍卖的部分作品已经被买走,因此无法执行销毁令。此事引发了关于二次创作和独创性问题,以及如何界定合理使用和侵权的问题。在中国美术学院有学者表示,即使是二度创作,也应当体现出新工作中的独特性,而如果相似度过高,则不适合作为商业用途。
最终,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本案将择日宣判。这起案件不仅触及了艺术界,更反映了文化产权保护在当今社会中的重要性。在追访过程中,一位中央美术学院教师指出,“二度创作”的情况并不罕见,但必须确保新作具有足够的原创性。而律师王德怡则强调,对他人作品进行使用时需提供充分证据,以支持诉讼请求。
简而言之,这个案例牵涉到两个艺术家的名声、财富以及法律之间复杂纠葛,最终需要法院做出裁决。本案对于整个社会尤其是在艺术领域,都有着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