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中国栏目摄影家诉画家抄袭案开庭作品完成时间成为焦点在社会引发热议
自从我,摄影家薛华克,指出画家燕娅娅涉嫌抄袭我的作品后,便持续了近两年的争执。昨日,这场纷争终于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这场诉讼源于薛华克声称,燕娅娅不仅抄袭了他的8幅作品,还将其改造成油画,并且将这些作品展出和拍卖。我要求她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并销毁侵权的艺术品。
然而,燕娅娅辩称,她的所有作品都是独立创作的。在法庭上,我提供了证据显示,我们2005年相识期间,我曾经送给她一些洗印件或书籍,但最近一年多以来,我发现她将我的摄影作品转化为油画并进行拍卖。我认为这是侵犯著作权,因此我起诉了燕娅娅以及参与拍卖的两家公司。我的诉求包括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销毁所有侵权艺术品,以及收回并销毁已成交的侵权物品。
此外,在2009年6月,我通过博客公开举报过这起抄袭行为。但是,被告方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关于哪一方首先完成这些艺术品的问题。他们坚持说,他们是在我之前完成这些工作,而我的照片是在之后形成时间点之后才有的。此外,他们还表示,即使如此,也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所以不能立案。
在法庭上,我们双方就这一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被告方面主张自己独立创作,而原告方面则强调存在明显抄袭行为。而对于那些已经被买走的艺术品,由于无法执行销售及销毁命令,这也成为了一次难题。
最终,因为没有达成调解,本案定会择日宣判。在这个过程中,一位中央美术学院教师指出,“二度创作”是不常见的事,但必须有自己的独创性。如果相似度过高,那么这样的行为并不适合商业使用。而一位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则认为,对其他人的工作进行使用是否构成侵权,是一个法律界限模糊的地方,只有拿得出充分证据才能支持自己的诉求请求。
简而言之,我是一名资深摄影家,有着丰富的人生经验和专业知识;而燕 娅 娶 是一名受人瞩目的新锐画家,以她的“帕米尔高原塔吉克人”系列获得关注之一。她涉案作品《阿妈和达娃》、《左拉》以28.6万元、31.36万元拍卖成交;《卓玛与阿妈》、《依扎提》以34.1万元、39.2万元拍卖成交。不过,现在我们正处于一个法律程序中,不断地追寻真相和公正。这段旅程对我来说既艰辛又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每个艺术家的尊严,以及我们共同努力维护版权保护的一份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