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融与文化产业共舞中国美协初评公告通知
山东金融与文化产业联袂起舞,中国美协初评公告通知
在2006年和2012年间,山东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呈现出显著的飞跃。从604.4亿元增加值增长到2720亿元,这一数字表明了山东文化产业在短短六年的时间内实现了翻番的增长。这一成绩得益于金融业对文化产业的支持。
近年来,山东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制定了针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政策或指导意见,将其列入重点支持行业。例如国家开发银行设定了《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支持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中国农业银行则通过《关于信贷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文化产业匹配专项信贷计划。
各金融机构还根据不同领域提供差异化授信服务,如中国建设银行推出了“文艺悦民”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对六个重点领域中的企业进行营销拓展。此外,对电视剧制作发行单位、农村工艺品企业以及相关设备租赁公司等,提供了一系列融资解决方案。
尽管当前仍存在一些挑战,比如部分小型企业难以满足银行条件,但通过加强银企合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和专业担保机构,以及创新融资方式,可以促进金融业与文化产业之间更紧密的协作关系,为双方带来更多利益共享空间。
截至2012年底,山东省本次增值87.88亿元,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增长39.8%。下一步, 山东将继续引导专项资金和基金合理流动,为地方经济提供稳健成长动力,使得财政与非财政资源得到更有效利用,从而实现“共舞”的局面。